为提高我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意识,对全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。根据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市教育局规定的教师“八要十不准”要求,现制定《镇江新区大港中学廉政文化建设督查、考评及奖惩制度》:一、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内容及标准
(一)遵纪守法,依法执教(12分)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;
2、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、宣传普及科学知识,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。
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
(二)尊重学生,热爱学生(9分)
1、面向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积极转变差生;
2、教书育人,管教管学,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;
3、保护学生合法权益,注重学生人身安全,无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;
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
(三)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(9分)
1、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校,职业信念不动摇;
2、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,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;
3、按时作息,准时签到、签离,守时守岗,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。
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
(四)严谨治学,求真务实(9分)
1、转变教育观念,更新教育知识,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,争做学者型、创新型教师;
2、治学严谨,精益求精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水平;
3、善于总结教学经验,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并有教研成果。
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
(五)关心集体,团结协作(12分)
1、团结同志,乐于助人,谦虚谨慎,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,师生关系融治,同事关系良好;
2、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,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,不做损公利己之事;
3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勇挑重担。
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
(六)廉洁从教,乐于奉献(24分)
1、坚持高尚情操,发挥奉献精神,不向家长索要钱物;
2、不乱订购学生学习资料,不向学生乱发复习资料;
3、不从事有偿家教;
4、不从事第二职业或校外兼课活动;
5、不恶语伤人,不打架闹事;
6、不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,不搞小团体、小集团,不诬蔑他人;
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
(七)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(16分)
1、遵守社会公德,语言规范,举止文明,穿着大方,严于律己,作风朴实正派;
2、遵守教学纪律,课前不饮酒,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;
3、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,上班时间不上网玩游戏、聊天。
4、自觉遵守各种考试纪律,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,不徇私舞弊。
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
(八)诚实守信,尊重家长(9分)
1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,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,教给家长科学的教育方法;
2、尊重学生家长,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;不训斥、不指责、不刁难学生家长,不推卸应承担的教育责任;
3、充分利用社会、家庭、学校等教育资源,形成教育合力、共同教育学生。
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
二、廉政文化建设考核奖惩制度
1、明确督查考评的时间。
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按照教师年度考核程序进行。每年12月中下旬为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督查考评时间;
2、明确督查考评的方式。
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、教师代表对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行全面的、系统的督查考评。采取座谈、发放评议卡打分等方法进行考评;
3、明确督查考评的奖惩措施。
对督查考评的结果及时进行汇总,并把它列入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。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者,年度考核不能评为,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。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,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,且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。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,未构成犯罪的,视情节轻重,按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、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职、待岗等处分。对督查考评中成绩优异的,要及时进行表扬,并作为职务晋升和评定年度先进的依据;
4、明确督查考评的相关责任。
按照廉政文化进校园人员、时间、内容、效果四落实的要求,制定具体详细的要求,落实到每个责任人,确保整个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序健康进行;